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缉毒成果 该怎么看

1998-12-23 来源:生活时报 刘 勇 我有话说

据首都新闻媒体报道,“京城怒火焚毒”——北京市公安局近日将缴获的海洛因、大麻等17种、30多公斤的毒品全部销毁。这已是本市自1996年以来的第3次公开销毁毒品。

缉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,公安部门今年1至10月在侦破涉毒案件、缴获毒品、抓获吸贩毒人员及强制戒毒等方面均取得了超历史水平的战果。然而,事物总是具有多重性的。涉毒案件越破越多,发现并打击整治的毒品市场越来越大,吸贩毒和被强制戒毒者的人数越来越多,缴获的毒品种类越来越繁杂,公开销毁毒品的规模也越来越可观,是否就可以说明我们缉毒工作的成绩越来越显著呢?显然不能这样简单地得出结论。

关键在于,我们对今年的缉毒工作应有一个总量上的鉴别。传媒应该告诉受众,已经破获的涉毒案件占立案总数的比例是多少;已经严厉打击的毒品市场是从此销声匿迹,还是“按下葫芦起来瓢”,“死灰复燃”率是多少;抓获的吸贩毒人员及强制戒毒人员占该类人员总量的比例是多少,负案在逃的“漏网之鱼”及屡抓屡贩、屡戒屡吸者又是多少;能够支撑毒品市场地下运营的各类毒品总量又是怎样一个规模,等等。如果这些必要的量化信息无从知晓,仅获悉“销毁毒品30多公斤”、“破获吸贩毒案件574起”等数据是不能对缉毒工作做出全面判断的。举个不恰当的例子,一场足球比赛结束之后,我们能凭着己方球队“倒地铲球多少次”、“瓦解对方攻势多少次”、“扑出必进之球多少次”这一类数据论英雄吗?

缉毒工作任重而道远。堵源截流,除恶务尽,将是一场持久战。希望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正确评价已取得的成绩并发扬之,认真克服工作中存在的缺陷而改正之,以利再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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